首页 气象新闻 机构设置 政务公开 文明创建 天气预报 气象影视 雷电防御 政策法规   科普知识
 
气象公众服务程序

发布时间 :2007-8-7 11:04:52 阅读人数: 打印 】【 关闭 首页

    

 一、 气象决策服务:
  定期、不定期编写各种气象服务材料,利用电话或传真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信息服务。
  关键时期的重要天气,及时向领导当面汇报或现场跟踪服务。
   
二、气象公益服务:
   1、一般天气:制作本台24-72小时短期预报、5-7日滚动预报、一周天气展望、节假日天气,通过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12121平台和气象短信向公众发布。
     2
、遇灾害性天气,及时通过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本局影视中心、12121,并在省市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号。重要天气过程和重要农事季节、重大节日的气象服务,通过影视中心、电视台新闻采访、亳州报、广播电台及时发布。
    3
、会商和签发:以上内容均需集体会商。发布内容均需单位领导审核,一般天气由台长审核签发,重大天气由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核签发。对外新闻发布由专人(气象台长)负责。

三、服务热线:05585522221  055812121

 
上条新闻: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程序
下条新闻: 氢气球活动审批材料受理